培訓課程列表:
商業銀行法律風險防范
《商業銀行法律風險防范》課程大綱 一、法律對我們職業和崗位的要求1、首先是做對的事情,其次才是做對事情!2、務必認真、一定認真3、法律就是一種游戲規則 二、認識法,培養分析法律問題和預防風險的意識1、法律專業意識到培養2、法的約束范圍有限3、維護單位和自己的利益 三、商業銀行法1、存款業務法律制度Ø 存款自愿Ø 取款自由Ø 存款有息Ø 為存款人
信貸業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
《信貸業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 **部分:培養預防法律風險的意識一、法律專業意識二、維權意識三、證據意識四、預防風險意識五、程序意識第二部分:信貸業務中的擔保制度及其法律風險防范 一、金融法律關系訴訟主體風險防范1、借款人2、擔保人二、銀行信貸業務中的抵押問題1、抵押的成立2、抵押的范圍3、抵押的登記4、抵押的權利沖突5、抵押的總結6、抵押的風險防
農村信用社合規操守與法律風險防范
《農村信用社合規操守與法律風險防范》 一、農村信用社發展現狀對員工和單位合規的新要求二、農村信用社合規風險控制(一)違規、違法、犯罪的道路上沒有后悔藥(二)合規概述(三)合規定位(四)培養合規意識三、負債業務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一)存款1、存款合同的成立要件2、存款合同的生效要件3、存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4、存款合同中金融機構的提示和告知義務(二)冒領存款1、幾種典型的冒領儲蓄存款的形
銀行信貸業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
《銀行信貸業務中的法律風險防范》 **部分:培養預防法律風險的意識一、法律專業意識二、維權意識三、證據意識四、預防風險意識五、程序意識第二部分:銀行業務審批環節(事前)的法律風險控制一、貸款主體的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一)合法的貸款主體(二)不合法的貸款主體(三)具有法律瑕疵的貸款主體二、貸款用途的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一)合法(二)合規(三)明確具體 三、貸款
銀行柜員業務法律風險防范
《銀行柜員業務法律風險防范》 **部分:銀行柜員法律風險概述一、柜員法律風險形成的原因、特點和種類二、銀行柜員應當依法開展業務三、銀行柜員辦理儲蓄類業務的義務四、銀行柜員辦理其他業務應注意的事項第二部分:柜員應當培養預防法律風險的意識一、專業意識二、維權意識三、證據意識四、預防風險意識五、程序意識第三部分:柜員業務法律風險防范一、存款合同1、存款合同的成立要件2、存款合同的生效要件3、存款合
銀行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
《銀行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 一、銀行發展現狀對員工和單位合規的新要求二、銀行合規風險控制(一)違規、違法、犯罪的道路上沒有后悔藥(二)合規概述(三)合規定位(四)培養合規意識三、負債業務合規操作及法律風險防范(一)存款1、存款合同的成立要件2、存款合同的生效要件3、存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4、存款合同中金融機構的提示和告知義務(二)冒領存款1、幾種典型的冒領儲蓄存款的形式2、銀行是否對真
銀行客戶經理法律知識培訓
《銀行客戶經理法律知識培訓》 **部分:培養客戶經理預防法律風險的意識一、法律專業意識二、維權意識三、證據意識四、預防風險意識五、程序意識第二部分:與客戶經理相關的基本法律知識一、客戶經理作為銀行代理人的“代理行為”的規定1、客戶經理及其職責2、客戶經理代理的權限和范圍3、銀行如何防范客戶經理的表見代理二、客戶經理處理相關業務應注意的事項1、客戶經理應當依法開展業務2、客戶經理遵守公平競爭的
法律風險防控培訓大綱
《法律風險防控培訓大綱》 法律風險防控培訓大綱 第一部分:培養預防法律風險的意識 一、法律專業意識 二、維權意識 三、證據意識 四、預防風險意識 五、程序意識 第二部分:信貸務審批環節的法律風險控制 貸款主體的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 合法的貸款主體 不合法的貸款主體 具有法律瑕疵的貸款主體 二、貸款用途的法律風險防范與控制 合法 合規 明確具體 三、貸款擔保中的法律風險識別與控制 擔保主體 擔
小額信貸法務培訓大綱
《小額信貸法務培訓大綱》 小額信貸法務培訓大綱 一、抵押貸款業務中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1、抵押物法律屬性對抵押效力的影響 2、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系 3、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的轉讓以及抵押權人的權利 4、抵押權的實現及其實現的順序、實現的期限 5、集體土地和宅基地的流轉屬性及一定程度的可抵押屬性 6、動產浮動抵押 7、抵押權人特殊情形下的孳息收取權 8、影響抵押品價值因素的法律思考 9、影響抵押優
銀行信貸業務法律風險控制
課程大綱培訓目標:1、幫助員工系統地掌握法律風險防范措施的具體方法。2、提升全員認清信貸法律風險防范控制對銀行發展和員工個人的成長重要性;3、幫助員工樹立正確的法律風險控制角色定位,是經營風險防范的有效武器。培訓方案:一、概述二、借款人與貸款實際使用人不同的法律風險防范1、合同相對性概述2、貸款合同中的相對性與實踐情況3、風險防范的具體策略三、撤銷權的行使1、撤銷權的概念2、撤銷權的成立要件3、撤